本報訊(記者林艷)近日,本市修訂完善《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變動應急救助預案》,這是繼2005年該預案設立以來的首次調整。與舊預案相比,新應急預案的保障對象更廣,由原16萬人增加至22萬人,覆蓋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優撫對象、孤殘兒童、領取失業保險金5類人群。
  此外,修訂後的新預案,放低了價格補貼啟動條件,應急補貼保障比過去更為及時。這也意味著,今後在生活消費品價格發生變動時,保障人群將比過去更容易獲得臨時補貼。
  9年來首次調整預案 應急機制更靈敏
  “修訂後的新預案,與2005年開始實施的舊預案相比差別不小,如因食品和糧食價格上漲而啟動臨時補貼的條件,明顯比舊預案要靈敏得多。”對於此次預案修訂後的變化,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舉例說,“如在2010年至2011年的一輪價格明顯上漲時期,按照新預案可以快速啟動價格臨時補貼;但按照舊預案,就會因為未能達到啟動條件而擱淺。”
  據瞭解,2005年以來,本市應急救助預案僅在2007年10月-2008年8月啟動一次,當時連續10個月,每個月給城鄉低保等人員發放了每人每月20元的價格臨時補貼。
  4類情形發生時5類人群可獲臨時補貼
  按照新修訂的預案,在四類情形發生時,5類保障人群可以獲得價格臨時補貼。首先,本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本市確定的調控目標數值;其次,食品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7%或糧食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10%時;再次,水電氣價格政策調整超出當年社會保障標準調整中考慮的幅度,且不能在3月之內調整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時;另外,市委、市政府決定的其他情形。
  與舊預案相比,臨時補貼的啟動條件明顯比過去放寬。如原預案中,當糧油連續2個月同比漲幅超過40%時,才會發放臨時補貼;而在新預案中,糧食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10%時,就可啟動臨時補貼發放。
  此外,對於水電氣價格調整的補貼保障也比過去更靈活。按照舊預案,水、電、氣價格上漲造成消費支出超過低保標準10%時,才會啟動臨時補貼。而此次新預案明確設立政策性價格調整直補機制,一旦水、電、氣價格政策調整超出當年社保標準調整中考慮的幅度,且不能在3月之內調整社保相關標準時,就將按照超出部分向保障人群發放臨時性價格補貼。
  “比如今年低保調整時,已經考慮了階梯水價調整後對保障人群的影響,按每人每月增加5元的標準進行相應調整,但若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水價調整如果超出這一社保調整幅度,那麼政府就會啟動臨時補貼。”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5月1日水價調整,由於在社保標準調整考慮的幅度之內,所以未達到啟動臨時補貼的標準。
  價格臨時補貼“按月計算、按季發放”
  新修訂的應急預案明確,價格臨時補貼採取“按月計算、按季發放”辦法發放,補貼在第3個月CPI月度指數發佈後30天內一併發放。測算公式為: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本市當年城鄉低保標準×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
  舉例來說,在價格臨時補貼的情形下,假設本市當年的城鄉低保標準為每月650元,臨時補貼啟動當月的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為6%,那麼市民這個月可以獲得的價格臨時補貼為650元×6%=39元。以此計算各月相應補貼,將在第3個月CPI月度指數發佈後30天內,一併發放前三個月補貼。
  值得註意的是,新預案的補貼標準“就高不就低”。目前,本市執行的城鎮低保標準為每月650元,農村為560元。但按照此次新預案,不論是城市還是農村的低收入人群,都以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為測算依據,這實際上是在最大限度地降低價格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影響。  (原標題:五類人獲價格補貼更及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f01afjhw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